楊健鴻 方國良
  本報訊(特約記者楊健鴻 通訊員方國良)正在楊林監獄服刑的李某近日收到了法院發來的裁定書,宣佈對他減刑十個月。為了他的這次減刑,雲南省嵩明縣檢察院派駐楊林監獄檢察室的檢察官可沒少忙活。
  為加強日常管理,嵩明縣檢察院建立了嚴格的管理制度,為在押人員、服刑人員建立了完備的檔案,對服刑人員日常考核、表揚等情況認真審查,及時錄入電腦。今年初,楊林監獄第一季度的減刑評審結束後,服刑人員李某向派駐檢察官反映其符合減刑標準卻沒有進入監獄減刑評審的名單。派駐檢察官調出檔案後發現,李某的確達到了減刑條件,卻在評審減刑前一個月因病住院,被無意遺漏。於是,該院向監獄發出了糾正違法通知,要求按規定為李某報請減刑。收到通知後,楊林監獄立即召集監區長會議,專門為李某召開了提請減刑假釋執法評審會,併為他報請減刑。據悉,僅今年上半年,該院共審查監獄提請減刑、假釋、保外就醫2255件,糾正提請不當110件。
  該院還加強對收押、釋放、教育改造等執法活動的現場監督,實行嚴格的“日誌管理”。在刑罰變更執行中,加強對服刑人員基礎情況的收集,及時錄入電腦,並根據資料情況進行預警檢查。
  嵩明縣共有兩個監獄和一個看守所,對於一個基層檢察院監所部門來說是一個不小的考驗,然而該院監所工作卻連續五年成為昆明市的第一。“這全都得益於我們實行的精細化管理,讓法律監督更為精準。”該院檢察長賈永強對記者說。  (原標題:精細化管理帶來“精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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